同森•锦熙(四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公示

同森•锦熙(四期)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仁和村六社,金土村六、七社,同森•锦熙(四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构建筑物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地下工程和附属设施。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2020年5月完工,总工期26个月。2018年8月3日,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同森•锦熙(四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郫水〔2018〕151号),同意了该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向社会各界公开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在验收材料公开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公示期: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13日。

  附: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监测总结报告、验收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建设单位:四川林氏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忱,18608040615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河川科技有限公司,贺雷,15882106196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浚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王欢欢,15982356914

 

2020年6月15日

四川林氏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同森•锦熙(四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同森•锦熙(四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020年6月15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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